法定节假日有哪些,一共多少天 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
- 作者:万年历小编
- 来源自:万年历网
- 时间:2023-10-07
放假是休息的时间,很多人都喜欢放假,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有哪些,一共多少天?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以及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,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也有假期,接下来是小编为各位朋友们带来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的解析,喜欢可以关注下哦。
【法定节假日有哪些,一共多少天】
《劳动法》中明文规定,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,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向职工发放工资,不能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而拒绝发放。这种带薪休假是国家给予劳动者的福利之一,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剥夺。
法定节假日,又称法定休假日,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、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。各国法定节日一般从三个方面规定:政治性节日,如国庆节、解放日等;宗教性节日,如国外的圣诞节等;民族习惯性节日。《劳动法》第四十条对法定休假日作了规定,根据本条及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的规定,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:
1、全体公民放假节日:
(一)新年,放假1天(1月1日);
(二)春节,放假3天(农历正月初一、初二、初三);
(三)清明节,放假1天(农历清明当日);
(四)劳动节,放假1天(5月1日);
(五)端午节,放假1天(农历端午当日);
(六)中秋节,放假1天(农历中秋当日);
(七)国庆节,放假3天(10月1日、2日、3日)。
2、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:
(一)妇女节(3月8日),妇女放假半天;
(二)青年节(5月4日),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;
(三)儿童节(6月1日),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;
(四)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(8月1日),现役军人放假半天。
3、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,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,按照各该民族习惯,规定放假日期。
法定节日的意义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规定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,其中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。只是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的话,还达不到坐牢这个等级的惩罚,只要补给劳动者加班报酬就不会有事了。假期的意义:假期的意义在于能让人身心得以休息和放松,缓解工作压力和疲劳。另外,假期也能让忙碌的人们有宽裕的时间做一做工作之外的事情。比如走亲访友,陪伴孩子,孝敬老人等等。
法定节假日的组成:
法定节假日其实它包含了很多部分,有一部分呢是我们传统的节日,这些节日是已经有了千年的文化,非常的悠久,还有一些部分呢是后面形成的,但是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比较重要,比如说国庆节之类的节日,剩下的节日呢是随着的发展而演变出来的一些所需要的节日。
【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】
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=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+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
其中:
(1)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:
是指依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之规定。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,依法享受带薪休假,即在法定节假日中,即使员工不上班,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,正常支付其日工资。
(2)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:
是指依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(三)款规定。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,如五一节,安排员工加班的,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300%.即其加班工资≥日工资*300%.即不低于三倍工资。
综上,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,在法定节假日加班,企业应付工资为: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=应付法定节日工资+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。按通俗的说法,即不低于"四倍工资"。
2023年法定节假日一览
一、元旦: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2023年1月3日(星期二)上班。
二、春节: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8日(星期六)、1月2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4月6日(星期四)上班。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9日(星期六)4月30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五、端午节: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6月25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六、中秋节、国庆节: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10月7日(星期五)10月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法定节假日规定的类型有哪些?
第一类
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第二条中规定(一)元旦,放假1天(每年1月1日)(二)春节,放假3天(农历正月初一、初二、初三) (三)清明节,放假1天(农历清明当日)(四)劳动节,放假1天 (五)端午节,放假1天 (六)中秋节,放假1天 (七)国庆节,放假3天(10月1日、2日、3日)
中秋节与春节、清明节、端午节并称为中国的四大传统节日。自2008年起中秋节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007年12月14日新修订的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将清明、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节日,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,分别为元旦、春节、清明、端午、劳动节、中秋和国庆节,全民公休节日的假期通过调整双休日来集中休假,休假时段每年由国务院发布。地方性节日、少数民族传统节日、其他特定群体的节日限于特定群体或局部地区。
第二类
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,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,包括:妇女节(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)、青年节(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)、儿童节(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)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(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)。
第三类
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,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,按照各该民族习惯,规定放假日期。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,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。